|
廣大居民朋友們: 近年來,全國發生多起小區車庫內使用瓶裝燃氣引發的爆燃事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損失,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為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燃氣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從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集中開展清理整治車庫違法使用、儲存瓶裝燃氣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01 燃氣經營企業全面停止向小區車庫供應瓶裝燃氣,若出現未停供瓶裝燃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02 車庫內一律不得使用瓶裝燃氣。我鎮區域內個人(單位)應立即停止在車庫內使用、儲存瓶裝燃氣。使用瓶裝燃氣的,應主動將液化氣鋼瓶送至供氣單位進行退瓶、退押金處理,未辦理退瓶手續的,將強制收繳鋼瓶并依法處罰。
03 在集中整治過程中,凡抗拒、阻撓執法部門依法履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04 全鎮廣大人民群眾要牢固樹立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不從事、不參與車庫內違法使用、儲存燃氣活動。一旦發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單位舉報,也可撥打12345熱線進行反映。
江陰市新橋鎮農村工作和建設管理辦公室 二〇二五年五月一日
來源:時裳新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