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省法院發布5起嚴懲毒品犯罪及涉毒次生犯罪典型案例,由江陰法院刑事庭審理的《陳某燕販賣、運輸毒品案——依法嚴懲醫藥從業人員涉毒犯罪,堅決阻斷麻精藥品流入非法渠道》入選,一起來看看吧!
陳某燕販賣、運輸毒品案 依法嚴懲醫藥從業人員涉毒犯罪,堅決阻斷麻精藥品流入非法渠道
【簡要案情】
被告人陳某燕系某藥房實際經營者。2024年1月至3月,陳某燕明知郭某敏、周某、郭某岑等人濫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通過網絡銷售、寄遞送達等方式,向上述人員大量販賣上述藥品合計4800粒,非法獲利人民幣3萬余元。后公安機關將陳某燕抓獲并扣押上述藥品9000余粒(每粒含有效成分50mg)。
【裁判結果】
江陰市人民法院一審、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被告人陳某燕多次販賣、運輸毒品,數量較大,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陳某燕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罰。據此,依法判處陳某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典型意義】
列入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應嚴格依照國家規定管理、使用。本案被告人作為藥店經營者,以牟利為目的,非法向多名濫用精神藥品成癮人員大量販賣,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人民法院根據被告人犯罪事實、情節,判處相應刑罰,依法打擊醫藥從業人員違規販賣麻精藥品的行為,堅決阻斷麻精藥品流入非法渠道。
來源:刑事局、江陰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