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青茂柏 于 2025-11-13 11:17 編輯
近日,市民錢先生反映,自己開車時嘴里叼了一支牙線棒,卻莫名收到處罰單,違法行為是“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受到警告處罰。
錢先生在交管12123App上反映,管理員回復表示,嘴里叼牙線棒如果存在分散駕駛員注意力、影響駕駛操作的行為,屬于妨礙安全駕駛。
11月12日傍晚,記者從宜興市交管部門獲悉,經復核,原認定不當,已依法撤銷。 錢先生告訴記者,今年8月25日,他駕車途中將一支牙線棒叼在嘴里,被交通攝像頭拍下,隔天他就收到了相關處罰信息,被認定為“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錢先生感到不解,“這樣的處罰是不是‘一刀切’了?
于是,他通過交管12123App進行申訴。然而,得到的回復卻是“嘴里叼牙線如果存在分散駕駛員注意力、影響駕駛操作的行為屬于妨礙安全駕駛。”
11月12日上午,問政江蘇對此事報道后,當天傍晚,宜興市交管部門予以了回應:經復核,當事人的行為未實質性影響到操作駕駛車輛,原認定確有不當。目前,已依法撤銷,并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嚴肅批評,同時,將進一步優化執法審核流程,提升對交通違法認定的精準性,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隨后,記者進行了回訪。錢先生告訴記者,交警已經聯系了他。目前,違法行為記錄已撤銷。他對此事的處理情況表示滿意。“我也會吸取本次經驗教訓,在以后開車過程中,一定會注意駕駛安全。”
來源:人民網江蘇、問政江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