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青茂柏 于 2025-12-17 14:03 編輯
經預測會商,受不利氣象條件及區域污染傳輸影響,自12月16日起,全省空氣質量將逐漸轉差,各市空氣質量將陸續達中度污染,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蘇政辦函〔2025〕38 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錫政辦函〔2021〕24號)和省攻堅辦《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的通知》(蘇污防攻堅指辦〔2025〕52 號)要求,決定自12月17日8時起,我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請各地、各部門嚴格落實Ⅲ級應急響應措施,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康防護措施1、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減少開窗通風時間。 2、中小學和幼兒園適時減少室外課程及戶外活動。 3、一般人群減少戶外活動,戶外作業者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二、倡議性減排措施1、綠色生活,節能減排,空調運行期間保持門窗關閉,冬季設定 18℃以下。 2、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三分鐘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3、綠色消費,盡量減少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及其他溶劑型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輔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積極利用區外來電,嚴格執行綠色節能調度;超低排放燃煤電廠在滿足區域供電平衡和熱力供應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機組優先發電;燃煤企業使用硫分低于 0.7%、灰分低于 15%的優質煤炭。 5、鼓勵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工程機械(應急搶險除外)。 6、火(熱)電、垃圾焚燒企業以年均穩定排放濃度達標為基準,力爭在可達到的前提下,采取優化治理設施、工藝、運行狀態等措施,盡力減排減少污染物排放。 7、視情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一)固定源減排措施 按照應急減排清單,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嚴格落實黃色預警(Ⅲ級)應急響應措施,包括有計劃地實施限產或停產,限產優先采用部分生產線停產的方式實現。
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企業停止各類開停車與檢修放空作業,船舶修造企業暫停露天噴涂作業。 (二)揚塵源減排措施 停止樁類施工、土石方工程、露天拆除、外立面改造、噴涂粉刷、護坡噴漿、路面開挖洗刨、無封閉混凝土攪拌、瀝青鋪設、市政設施和道路橋梁防腐維護等作業(應急搶險、“天幕”工地、暫停連續施工作業有安全或質量隱患的除外)。
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散裝物料(不含預拌商品混凝土和砂漿、鋼材等)運輸車輛停止作業(采用新能源或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封閉式運輸車輛除外)。
施工工地、裸露地塊、物料堆場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場所,采取遮蓋、固化或綠化等防塵措施,加大機械或人工清掃(沖洗)保潔頻次,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不適宜濕法作業的除外)。
易產生揚塵污染的干散貨碼頭、堆場停止作業,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
礦山、砂石料場、石板材、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參與績效評級的企業,按照績效評級措施執行)。 (三)其他減排措施 嚴格按照《禁燃禁燒專項行動方案》,落實屬地管理原則,突出重點時段、重點方向,配足巡查力量,加強日常巡查。
落實農作物秸稈及雜物禁燒措施,禁止露天燒烤。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加大執法監管力度 各地圍繞重點管控區域、重點工業園區、企業集群、排放重點企業加強走航監測和執法檢查,排查高值區污染來源,迅速有效解決工業源、揚塵源等問題。
常態化開展夜查,重點打擊、嚴肅查處在線數據造假、未配備污染治理設施、設施不正常運行等違法行為。開展全天候走航,對重點化工園區、企業集群及涉“兩苯兩烯”等活性物種排放企業,增加走航巡查頻次,對存在問題的企業和工段,依法依規處理,全力壓降污染負荷。 (五)強化部門聯動 強化道路保潔,在重點管控區、主要交通干道等增加道路灑水頻次,結合當日污染程度及空氣濕度變化情況科學調度、合理安排沖洗、灑水等設施(當溫度低于 4℃時,灑水、沖洗作業全面停止)。
城市建成區內禁行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
船舶在港口碼頭停靠期間按照長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要求,岸電“應用盡用”。
來源:無錫市攻堅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