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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為切實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讓群眾安“薪”過年,江陰法院執行局全體干警準時集結,奔赴周莊、南閘、青陽、徐霞客、臨港等多個鄉鎮街道,打響春節前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攻堅戰。
在申請執行人杜某與被執行人王某離婚糾紛一案中,法院判決王某應給付杜某46萬余元。然而,王某對該判決不屑一顧,未主動履行義務,杜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法院查明王某名下除房產外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在張貼司法拍賣、房屋騰退材料且公告期滿后,王某仍不服法院判決,既不主動履行生效判決,也不配合房屋拍賣工作。 在集中行動中,法院將王某拘傳到局。執行干警向其詳細解釋了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法律后果,王某在知曉這些后,依舊怠于履行義務,且拒不配合執行工作。為維護法律權威,法院當場對王某作出司法拘留決定。
在江陰市人社局申請執行某建設公司勞動報酬案中,13名農民工被拖欠130萬元工資,但建設公司名下工業廠房已被另案處置,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執行陷入僵局。 面對農民工的焦灼期盼,執行干警深挖線索,終于鎖定建設公司在第三人處的到期債權。集中行動中,執行干警從法理、情理雙向切入,充分釋明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法定優先性,同時詳細講述討薪背后13個家庭的生計困境,法理情融合徹底打消案外第三人的觀望心態。
郝某某與江陰某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案,法院判決該公司支付工傷賠償款9萬余元。判決生效后,該公司遲遲未履行付款義務,郝某某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此次集中行動中,執行法官帶隊趕赴被執行人經營場所實地調查,細致核查后發現,該公司近期有應收款項足額到賬,具備完全履行能力,卻心存僥幸,妄圖拖延履行。 面對被執行人的消極規避行為,執行法官當場對其負責人員嚴厲訓誡,明確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與失信懲戒措施。在嚴肅的司法威懾下,該公司負責人認識到自身錯誤,立即安排資金足額支付,案件順利執結。
此次集中執行共拘留4人、拘傳9人、傳喚19人、查找34處,結案18件,到位金額175.67萬元。
來源:江陰市人民法院 |